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一)


东方印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01年成立,主营书刊、写字本等印刷业务。2011年7月有关资料如下:
(1)接受出版社和杂志社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的图书和杂志。购买纸张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340000元,向各出版社和杂志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900000元。
(2)接受报社委托,印刷有统一刊号(CN)的报纸,纸张由报社提供,成本450000元,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款,向报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00元。
(3)接受学校委托,印刷信纸、信封、会议记录本和练习本,自行购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000元,向学校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金额520000元。
(4)销售印刷过程中产生的纸张边角废料,取得含税收入3000元。
(5)当月购买其他印刷用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51000元。购货和送货发生运费20000元、装卸费5000元,取得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发票。
(6)月末盘点时发现部分库存纸张因保管不善潮湿霉烂,成本为5700元。
(7)印刷厂购置并更换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算机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1360元。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和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印刷厂当月应纳增值税( )元。

A.26200.46
B.26251.45
C.141850.45
D.142200.45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计税销售额=2900000+200000+(520000+3000)÷(1+17%)=3547008.55(元)
业务(1):进项税=340000(元)
销项税=2900000×13%=377000(元)
业务(2):销项税=200000×17%=34000(元)
业务(3):进项税=68000(元)
销项税=520000÷(1+17%)×17%=75555.56(元)
业务(4):销项税=3000÷(1+17%)×17%=435.90(元)
业务(5):进项税=20000×7%+51000=52400(元)
业务(6):进项税转出=5700×17%=969(元)
业务(7):进项税=1360(元)
销项税=377000+34000+75555.56+435.90=486991.46(元)
可抵扣进项税=340000+68000+52400+1360-969=460791(元)
应纳增值税=486991.46-460791=26200.46(元)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被告人:刘某某,男,26岁,某车辆厂工人。 犯罪嫌疑人:于某,男,21岁,某车辆厂司机。 刘某某,偷盗成性,2001年元月某日晚在北大学生宿舍伺机行窃,被保安人员发现后,带到派出所询问,刘某某拒不说明其姓名、住址、职业、籍贯等情况,派出所即对其先行拘留。夜间,刘某某乘看守人员不备,逃离派出所。 第二天晚上,刘某某约好友于某出去玩,在路上截住一辆“面的”,声称要去上地村,当车行至行人稀少处时,刘某某操起一把小锤,猛砸司机的手腕,并将司机推倒在车下,让于某开车,企图逃走。司机呼救,于某发现后面有人追来,弃车逃走,刘某某、于某均被群众抓获。经医院检查,“面的”司机的腿被打断。 公安机关以刘某某、于某共同抢劫罪,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第三天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查阅了诉讼文书、医生鉴定材料,并直接找到“面的”司机搜集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意见后,对刘某某以抢劫罪提出公诉,对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刘某某有期徒刑3年。“面的”司机认为量刑较轻,在判决生效前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请求抗诉状。 问题:

被害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请求抗诉状的作法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