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卖方A在6月17日上午用航空信寄出一份实盘给买方B。A在发盘通知中注有“不可撤销”的字样,规定受盘人6月18日至25日前复到有效。但A又于6月17日下午用传真发出撤回通知。B于6月19日才收到A邮寄来的实盘。由于发盘的价格对B十分有利,B立即用传真发出接受通知。事后A、B双方就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执。 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请说明原因。
答案
参考答案:
合同成立必须有两个环节:发盘与接受。
因为卖方A的撤回通知于实盘之前到达受盘人,则意味着该实盘已经被撤销,在这样的情况下B方的接受通知仅等同于一个新的发盘,在未得到卖方A的确认(接受)之前合同关系无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