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中地建筑公司向鸿海公司购买一批建材,约定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以中地公司所有的一栋大楼设定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付款期限届至后,中地公司无力还款,遂与鸿海公司协商行使抵押权。经协商,中地公司以其大楼全部抵债给鸿海公司。中地公司的水泥供应商致远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中地公司负债累累。经查中地公司的大楼价值3000万元,鸿海公司对中地公司的债权额为1500万元。致远公司对中地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00万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中地公司与鸿海公司就抵押权行使达成的协议效力未定

B.中地公司与鸿海公司无权以协商方式行使抵押权

C.丙公司有权主张撤销中地公司与鸿海公司之间达成的抵债协议

D.致远公司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答案

参考答案:C,D

解析:[考点] 抵押权的实现
《物权法》第195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本题中,甲公司负债累累,却将自己价值3000万元的大楼以1500万元的价格抵债给乙公司,致使无力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其他债权人有权主张撤销该行为,故AB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CD。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