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材料:
2004年10月2日晚10点半左右,长沙市东塘路段一位张姓女士的提包被骑无牌照摩托车的歹徒抢走了,正搭摩的返校的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2001级1班学生赵长平听到失主呼救声后,与摩的驾驶员胡海林商议一起去抓贼,两人加速追赶前面的摩托车。当赵长平坐的摩托车接近歹徒的摩托车时,赵长平飞起一脚狠狠地踹向歹徒,两个歹徒摔下摩托车,丢下装有巨额现金的提包和摩托车仓皇逃跑。然而,由于车速过快,赵长平来不及收脚,右腿撞在了停在路边的11路车上,导致粉碎性骨折,随后被赶到现场的110、120及失主送到长沙市中心医院抢救。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赵长平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这对我们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有什么启不
答案
参考答案:在法律上赵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首先,他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其次,抢劫行为正在进行;第三,在方式选择上,赵的行为也属适度范围之内,没有防卫过当。
启示:第一,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第二,积极宣传法律知识;第三,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