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1至问题3。

【说明】

建设单位甲于2005年2月与承建单位乙签订了某企业信息化应用软件开发项目承建合同,工期1年。合同中约定开发的应用软件最终形成产品供甲及其下属单位使用,并约定软件著作权全部归甲方拥有。对于监理来说,信息工程建设最终实现质量目标非常重要:对于建设各方来说,质量控制贯穿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开发、实施、验收、启用及使用维护的全过程。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各方承担着各自不同的质量责任。

【问题3】
该应用软件投入运行后为甲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乙自行对该软件作品进行了提高和改善,形成新版本销售给了甲的同业竞争对手丙、丁、戊。请回答:乙单位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依据的是哪些相关法律

答案

参考答案:

构成侵权,因为甲、乙的合同约定软件著作权全部归甲方拥有,所以乙不享有该软件作品的所有权。 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著作权法》。

解析: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软件著作权既可以许可使用,也可以转让,当事人应当订立合同。对本题来说,隐含的信息是甲乙双方合法订立了书面转让合同。既然乙公司已经将软件著作权转让给了甲公司,那么乙肯定丧失了原软件的著作权,此时甲公司享有软件著作权中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0条)。所以,如果甲要对原软件进行修改,须得到软件著作权所有者——乙公司的许可,否则便是违法,所以判断甲公司构成侵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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