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2004年6月北京甲公司和天津乙公司签订了一购销合同。因合同发生纠纷,乙公司遂依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由刘某、张某、陈某担任仲裁员仲裁此案,并由陈某担任首席仲裁员。经过审理后,作出裁决。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
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机构是( )。
A.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B.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作出裁决的机构
D.作出裁决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答案
参考答案:A,B
解析:[考点] 强制执行 《仲裁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同时,要注意涉外仲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申请的法院是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因此,本题应当选A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