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广州某外贸公司对外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2012年5月10日交货,因5月10日无船前去该国,立即与进口商联系延续20天。对方FAX过来表示同意以后,我方在5月25日装船,30日持全套单据向议付行议付。银行审单后,予以拒付。
根据以上信息回答问题:
说明信用证修改的主要原因。
答案
参考答案:
信用证修改的主要原因 :
①信用证内容与合同不符。若属受益人可接受的非实质性出入,可要求申请人修改合同,寄送合同修改书,以完善合同手续;但若为受益人无法接受的实质性出入(如商品品质、数量、包装、金额、贸易术语、交货或装卸地点等交易条件与合同不符),应要求申请人修改信用证。
②因船期、舱位等运输工具方面的原因,或因备货过程中出现问题无法按期装运时,要求将信用证展期;
③因运输方式或运输途径改变,进出口国有关经济条例、政治局势发生变化,如发生战争等原因,要求改变投保险别和装运条件或要求增减数量及单据,如增加战争险、罢工暴动民变险等等。
④当信用证规定严于合同时,宜提出修改L/C,反之可以接受。 (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