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自诉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B.即使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最后陈述也不能取消
C.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D.经审判员准许,被告人可以同公诉人进行辩论
参考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19条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故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故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可以不出庭,但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书面辩护意见送交人民法院。故C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的,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