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加工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未留抵税额5000元,3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食品加工添加剂一批,取得增值税发票,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
(2)3个月前从农民手中收购的一批大麦毁损,账而成本5406元(含运费186元)。
(3)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一批,税务机关规定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款15000元,运输费400元,圾得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发票。
(4)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生产模具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价款30000元,税款900元,款已付。
(5)销售自制玉米渣,取得含税收入45000元;销售自制切面,取得含税收入20000元;销售自制饺子皮,取得含税收入2800元;销售自制速冻饺子,取得含税收入70200元。
(6)购买建材一批用于修缮仓库,价款20000元,税款3400元,运输费500元,取得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发票。
(7)进口食品加工机一台,关税完税价格20000元,关税率6%。
(8)转让2007年购入的已使用过的生产设备1台,原值100万元,扣除折旧的账面净值90万元,按照市场价转让获取70万元。
上述应认证的发票均经过认证,清回答下列问题:
当期增值税应抵扣进项税的合计数为( )元。
A.12234.98
B.12374.21
C.12388
D.12479.22
参考答案:C
解析: 当期购进商品进项税额=1700+15000×13%+400×7%+900+3604=8182(元)粮食毁损进项税转出=(5406-186)÷(1-13%)×13%+186÷(1-7%)×7%=794(元)
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合计=8182-794+5000(上期留抵)=12388(元)
这里要注意:收购农产品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取得自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购销货物的运输费,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但是用于装修工程的货物和运费都属于非增值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