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市服装厂制作服装外销和内销,3月发生下列业务:
(1)执行上月合同,为来料加工合同在境内采购垫肩和纽扣,取得税控增值税发票,价款1000元,增值税170元;合同完成后复出口服装,总货值300000元,其中加工费50000元;该批来料加工服装的进口面料货值折人民币200000元,进口时海关采用保税政策,暂免税放行。合同完成当月出口收汇并予以核销。
(2)签订进料加工合同,采购合同注明货值100000人民币,销售合同注明人民币200000人民币,进口材料海关采用保税政策,暂免税放行;当月,为进料加工在境内采购粘合衬,取得税控增仉税发票,价款5000元,税款850元;进料加工合同当月执行完毕复出口。
(3)为内销和进料加工采购里衬、线,取得税控增值税发票,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
(4)内销服装取得不含税收入50000元。上述发票均经认证,该出口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5%,请计算:

该企业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合计数为( )元。

A.15566.67

B.15850

C.16020

D.1611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该企业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当期进项税=850+17000-[200000×(17%-15%)-100000×(17%-15%)]=17850-2000=15850(元)
来料加工复出口采用免税政策:出口免税,国内相关采购不能抵扣进项税。(这个规定与进料料加工不同)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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