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

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

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

D.应适用与曲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监护的法律适用。

《民通意见》第190条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本题曲某具有中国国籍,其本国法为中国法。因此,选项B正确。

多项选择题

新华公司有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1日,新华公司为其2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满3年,即可自2014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2012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期末余额为7.7万元。2013年12月31日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为15元,至2013年年末有20名管理人员离开新华公司,新华公司估计未来一年中还将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税法规定该股份支付在实际发生时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2012年新华公司发生研究开发支出70万元,其中50万元予以资本化;截至2012年10月20日,该项研发达到预定用途,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税法规定,企业费用化的研究开发支出按费用化金额的50%加计扣除,资本化的研究开发支出按资本化金额的l50%予以摊销。

(3)新华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2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均无余额。2012年、2013年实现的会计利润均为80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有关2013年新华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2013年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4.25万元

B.2013年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2.325万元

C.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4.3万元

D.2013年所得税费用为198.75万元

E.2013年所得税费用为201.075万元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