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变更为适用普通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71题)

A.法院可以决定直接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不需要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对于自诉案件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按照自诉案件程序审理

C.自诉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时原起诉仍然有效,自诉人不必另行起诉

D.在适用普通程序后又发现可适用简易程序时,可以再次变更为简易程序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选项A错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将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   选项B、C正确。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按照自诉案件审理程序审理,并且由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化时,原起诉仍然有效,自诉人不必另行提起诉讼,只要人民法院将适用普通程序的决定通知自诉人即可。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一经确定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就不可以再转为简易程序。

单项选择题 B1型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