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量刑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70题)
A.检案院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
B.合议庭在评议前应向到庭旁听的人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他们对量刑的意见
C.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且知悉认罪法律后果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
D.辩护人无权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
参考答案:A,C
解析:选项A正确。《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外,合议庭对评议意见一致或者形成多数意见的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下列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一)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二)合议庭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三)合议庭意见与本院或上级法院以往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有可能不一致的案件;(四)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群体性纠纷案件;(五)经审判长提请且院长或者庭长认为确有必要讨论的其他案件。上述案件的讨论意见供合议庭参考,不影响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判。据此可知,一般情况下,合议庭是依法独立作出裁判的,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干涉。即便是遇到法定情况需要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的,也是组织相关审判人员进行讨论,而不是向到庭旁听的人征询量刑意见。另外,相关审判人员对案件的讨论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并不影响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判。 选项C正确。《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确定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且知悉认罪的法律后果后,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 选项D错误。《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或者辩护人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庭上宣读,并接受质证。据此可知,辩护人是有权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的,“社会调查报告”属于辩护人调查权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