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某公司甲拟请求宣告中国公民乙的发明专利权无效。乙申请专利时全权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丙,由该机构的专利代理人丁办理了专利申请事宜。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专利代理机构丙可以接受甲的委托,并可以委派专利代理人丁办理请求宣告乙专利权无效事宜
B.甲可以自行办理有关无效宣告请求的手续并参加无效宣告程序
C.专利代理机构丙可以接受甲的委托,但应当委派除丁以外的其他专利代理人办理请求宣告乙专利权无效事宜
D.专利代理机构丙不得接受甲的委托办理请求宣告乙专利权无效事宜
参考答案:D
解析: 无效宣告请求的代理
[详解] 《专利代理条例》第10条:“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不得就同一内容的专利事务接受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委托人的委托。”如果某项专利的申请工作是由该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在代理过程中会了解与专利权相关的信息,如果允许代理他人宣告专利权无效,则有可能利用申请时获取的信息使专利无效,明显损害专利权人的利益,乙申请专利时全权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丙,丙不得再接受甲请求宣告乙专利权无效事宜的委托。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专利法》第19条第1款:“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必须明确甲在中国是否有营业所,才能判断甲是否能自行办理有关无效宣告请求的手续并参加无效宣告程序,有营业所可以自行办理,没有营业所不得自行办理。选项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