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
: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问题:
周某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周某构成徐某与顾某犯罪的共犯,属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贪污罪共犯的想象竞合。
解析: 共同犯罪、想象竞合
正确回答本题的关键在于:(1)周某是否明知徐某、顾某要进行贪污明知。因为他所在资产评估所是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的。他当然知道在评估时隐瞒这笔钱就意味着将这笔钱从国有资产变成私人资产。因此他构成贪污罪的共犯。(2)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人,还能否构成贪污罪很多考生认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人要么构成共犯,要么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这种看法并不全面。在构成共犯的情况下,行为人确实同时构成两个罪。但由于只有一个行为,因此是想象竞合,只能择一重罪论处。
[陷阱点拨] 如果这道题答错了,说明考生对定罪的理论掌握得还是不够好。无论最终按什么罪定罪处罚,只要一行为确实构成两罪的,就可以认为构成两罪。二罪之间可以是法条竞合关系,也可以是想象竞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