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县工商局根据举报,对力青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侵犯光达公司注册商标权的产品,查封了生产设备,扣押了侵权产品,事后作出了没收全部侵权产品并处罚款20万的决定。力青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逾期拒绝履行罚款决定。对于力青公司拒绝履行罚款决定的行为,某县工商局可以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

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每日按罚款数额的5%加处罚款
C.通知银行将力青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将查封的生产设备变卖抵缴罚款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53条,侵权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所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项正确。特别注意:《商标法》并没有授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应的直接强制执行权。《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拔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该条第(一)项,加处的罚款应是每日3%,而非5%,故B项错误。根据该条第(二)项,划拨存款的执行权须由法律规定,而现行法律并没有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划拨的直接强制执行权,故C项错误。《行政强制法》第46条第3款规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该款“但书”授权查扣机关将查扣物“拍卖”抵缴罚款的直接执行权,但不是“变卖”,故D项也是错误的。
注意:《行政强制法》第46条第3款“但书”规定的直接强制执行权,可考性很强,必须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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