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丁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5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50000万股。年初已发行在外的潜在普通股有:(1) 股份期权24000万份,每份股份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5年内的可行权日以8元的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新发股票的权利;(2) 按面值发行的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元,债券每张而值100元,票面年利率3%,转股价格为每股12.5元;(3) 按而值发行的3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万元,债券每张而值100元,票面年利率4%,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12元,年度内没有期权被行权,也没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被转换或赎回,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分拆。
要求:

计算丁公司2011年稀释每股收益。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首先分别判断稀释性:
①期权影响:
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可以转换的普通股股数-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能够发行的股数=24000-24000×8÷12=8000(万股)
②3%的5年期可转换债券的影响:
增加的净利润=1000000×3%×(1-25%)=22500(万元)
增加的股数=1000000÷12.5=80000(万股)
③4%的3年期可转换债券的影响:
增加净利润=2000000×4%×(1-25%)=60000(万元)
增加股数=2000000÷10=200000(万股)
其次:确定潜在普通股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的顺序

净利润增加股数增加增量的每股收益顺序
股权80001
3%的5年期可转换债券22500800000.281252
4%的3年期可转换债券600002000000.33
最后:分布计入稀释每股收益
净利润股数每股收益稀释性
基本每股收益750002500000.3
期权8000
750002580000.291稀释
3%的5年期可转换债券2250080000
4%的3年期可转换债券975002280000.228稀释
60000200000
1575005380000.293反稀释
稀释的每股收益为0.2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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