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短文,回答下 * * 道题。
当你对生活环境感到极端厌倦,不妨“发发疯”松一松绞结的情绪。
我所说的“发疯”,当然不是病态的疯,而是超脱世俗框框,去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不过,人究竟是人,“发疯”时,必须谨守做人的法则,这就是说,不要妨害他人,你尽管“发疯”。
英国邱吉尔时代,有次王室宴请内阁大臣,饭后,那些平日道貌岸然、威严不可近的老家伙们,突然变成顽童,嬉笑追逐,爬桌底,滚地板,大大地疯了大半天。
当时,是二次大战末期,纳粹大军压迫英伦,他们肩负民族存亡大任,内心的忧烦、苦恼,是不难想象的,也很自然。据记载,英王并不感诧异,只是微笑避开。
我是个“疯”劲很足的人,一有机会就想“疯”,一半是天性,一半是环境压力。
我这些年做人,真太辛苦了,要接受种种身心折磨,承受不了,就想反抗。但是,人之异于禽兽的是,禽兽遭遇袭击,必然反噬,人能容忍,容忍到极限,会造成自我伤害,“疯”,可以避免受伤,也可以医疗创伤。
“疯”,必须忘人忘我,忘却世间一切纷扰、是非、恩怨、得失,心境平和,洁净一如婴儿,才能达到“疯”的最高境界。
我曾在迪斯尼乐园乱跑乱闯,和米老鼠、唐老鸭一齐蹦蹦跳跳,孩子们怕走失,紧紧跟在我后面,直喘气,“疯”得很开心。
跟我一起“发疯”的人,有老家伙,也有小伙子,都能“疯”得很投入,因为我们懂得享受“发疯”的乐趣。
如想在现实环境中活得愉快,应该学习“发疯”。

下边是人“发疯”的前提条件的是______。

A.谨守做人的法则,不要妨害他人

B.忘我忘物,心境平和,清净如婴儿

C.人能容忍,容忍到极限

D.体现人的天性,“疯”得真诚愉快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B、D都是“疯”的境界。只有A才是人“发疯”的前提条件,在第三段中可以找到问题的答案。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2006年9月19日,小学生张某(11岁)、王某(10岁)、李某(10岁)在回家途中,看见在对面河边洗衣服的同班同学林某(10岁),张某即提议三人用石子砸林某洗的衣服。于是,三人纷纷用石子砸向林某。林某见有石子砸来,躲闪不及,被一颗石子砸中右眼。随后,林某被亲属送往某市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眼眼球裂伤,视力为“0”。林某在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50050元。事后,林某的父母为林某受伤赔偿一事,多次与张某、王某和李某的父母进行交涉,均遭拒绝。张某、王某和李某的父母均否认是自己的孩子打伤了林某。林某的父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某、王某和李某的父母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营养费共计50050元。
一审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各项费用的单据,但无法证明具体是谁砸中了林某;被告则均否认自己砸中了林某。一审判决认为,原告的损害事实确有依据,但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的行为与其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认定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被告的行为虽然与原告所受损害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具有一定的过错,应该给予原告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判决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送达后,一审原告、被告均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直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问题:

原告在诉讼结束后能否另案起诉,请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