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哪些(个)?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B市F区法院或G区法院管辖权。由于本案的借款合同签订中,双方未对合同纠纷诉讼管辖达成协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本案的履行地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B市E区。本案的管辖权确定应当分为两种情形考虑:  (1)如单独以梁平为被告的,B市F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因为B市F区为本案的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  (2)如以梁平和黄荣生为共同被告起诉的,B市F区人民法院与G区人民法院均对本案享有管辖权,因为B市G区为被告黄荣生的住所地。  (3)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对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情况,可以确定E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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