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1999年5月6日某市机械设备厂(在市工商局登记的国有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厂长决定向企业所在区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在征得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受理后,召集并主持了债权人会议。该企业的最大债权人是乙市的某贸易公司,法院指定有财产担保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丙担任债权人会议 * * 。此后,法院作出裁定:宣告该国有企业破产,破产企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接管并进行清算活动。 |
人民法院的裁定( )。
A.不合法,破产企业不能由上级主管部门接管
B.合法,破产企业可以由上级主管部门接管
C.合法,人民法院有权指定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清算
D.不合法,人民法院无权指定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清算
E.不合法,但人民法院可以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成员
答案
参考答案: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