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从司法制度角度对本案进行评述。

答案

参考答案:
尊重司法理性,促进司法独立
我国社会的急速变迁破坏了制度的整合状态,随之而来的是层出不穷的令人头疼的社会问题,因而社
会的舆论监督是十分必要。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和在我国的普及,网络舆论正作为一支新兴的力量极大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它的确在很多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就像任何事物一样,网络也是有两面的,并且在很多时候,过犹不及。在本案中,网民和他们所造出的强大力量已经给法院的审理带来了不小的阻力和困难,影响着司法的判断,而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已经不止一次出现了。我们有必要从激愤中冷静下来,思考如何尊重司法理性,更好地促进实现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这也是作为一个法律人所应具备的素质。
司法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个社会如果拥有一套良性运行的司法制度和高素质的司法队伍,立法不公和行 * * 滥用都会得到相当程度的抑制和矫正。司法独立是司法制度的基本理念之一,是一项为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承认和确立的基本法律原则,司法的独立使法院在依法行使司法权时不受外来的干预。这对于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建立现代法治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也是现代化司法的最本质特征。司法独立是裁判公正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要求法院处于居中的地位,成为超然于诉讼双方当事人的第三者,要求法官服从法律和自己的良性理性,尽量排除外来任何因素的影响,从而做到独立且中立。要做到司法独立,不仅要保持司法权的统一,排除行 * * 力和立法权力的干扰,同时也要排除其他影响因素的干扰,比如社会舆论的干扰,因为社会舆论往往容易出现非理性化的倾向。
在本案中,网民的评论如潮水般汹涌,群情激愤,要求法院严惩于某的呼声盖过了其他的声音。这种网络声音的非理性化和急速发展,形成了一股十分强大的力量,对法院和法官的独立裁断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压力。近些年来,这种现象已非个别。作为一个成熟而良性运行的社会,虽然言论自由是十分重要而必要的,但是合理合法地行使这些权利也同样重要。我们应该尊重法院和法官的司法判断,给他们一个真正中立的空间来促进实现司法和整个社会的所赋予他们的维护社会正义的使命。

解析:[考点评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的两大价值、司法制度等。
题目中案件的原型是轰动一时的黄静案,有人把该案喻为中国的辛普森案。对于本案的看法林林总总,但总的来说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考生可以从刑事法学理论的角度,剖析其中相关的刑事诉讼的具体内容,如诉讼程序正义、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益保护等,还可以结合在题目中隐含的现在一个很引人关注的领域——网络问题,切入分析。
近几年来,很多的声音都是从网络上首先传出的。这确实其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表达民声、监督社会的作用。但从另一方面看,则是过犹不及。因为当网络的力量积累起来并且出现非理性化的倾向时,就有必要进行一些反思了。对于这个问题当然既可以从科技与法律的关系入手发表自己的看法,也可以从本案出发,联系近段时间以来出现的以网络舆论影响司法的角度入手,谈谈关于司法制度的一些问题,还可以从法的价值冲突(如自由与秩序)等角度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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