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公司是否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答案

参考答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甲公司在知道订立合同了事后,并未表示反对,应视为对王某的代理行为表示同意,作了追认。因此,甲公司知悉王某代理行为后,王某的代理行为因获追认而产生效力,且甲公司已经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合同已经成立。由于乙公司已经履行合同,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解析:[考点] 无权代理的追认
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甲公司在知道订立合同一事后,并未表示反对,应视为对无权代理的追认,因此。应由甲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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