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三)
某基础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业主自行进行工程的施工招标。该工程邀请甲、乙、丙、丁四家施工企业进行总价投标。
业主确定的招标工作程序为: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发放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组织现场踏勘;接收投标文件;开标;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签订承发包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
评标采用四项指标综合评分法,四项指标及其权重如表3—1所示,各项指标均以100分为满分。
表3—1 评标指标及其权重 | ||||
指标名称 | 投标报价 |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性 | 施工管理能力 | 投标单位的业绩与信誉 |
权重 | 0.6 | 0.15 | 0.1 | 0.15 |
表3—2 | ||||
投标单位 | 甲 | 乙 | 丙 | 丁 |
投标报价 | ||||
施工组织设计 | 90 | 88 | 96 | 94 |
施工管理能力 | 92 | 85 | 95 | 96 |
业绩与信誉 | 88 | 92 | 92 | 92 |
业主确定的招标工作程序是否合理若不合理,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答案
参考答案:业主确定的招标工作程序不合理。
正确的顺序应为:①成立招标工作小组;②编制招标文件;③编制标底;④发出投标邀请书;⑤发放招标文件;⑥组织现场踏勘;⑦招标答疑;⑧接收投标文件;⑨开标;⑩评标;(11)确定中标单位;(12)发出中标通知书;(13)签订承发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