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为上市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各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11年1月10日编制完成,批准报出日为2011年4月20日,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于2011年5月31日完成。长城公司2011年1月1日至4月10日。发生如下会计事项:
(1) 1月20日,因企业管理不善引起意外火灾一场,造成公司生产车间某设备被烧毁。根据会计记录,被毁设备的账面原值为200万元,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与税法相同),自2008年12月投入使用,按双倍余额递减法 (税法规定为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10%(与税法相同),未计提减值准备。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同意给予70万元的赔款,其余损失(不考虑被毁设备清理费用和残值收入)由企业自负。假设税法对该项财产损失允许税前扣除,不考虑增值税。
(2) 1月25日,收到退货一批,该批退货系2010年11月销售给甲企业的某产品,销售收入2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42.5万元。结转的产品销售成本200万元,此项销售收入已在销售当月确认,但货款和税款于当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2010年年末公司对应收甲企业账款按5%计提坏账准备。退回的产品已验收入库。不考虑相关运杂费及其他费用。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
(3) 1月31日,公司发现在上年度有一项无形资产开发已经失败,但其“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的余额20万元在年末尚未转出。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4) 2月1日,董事会决定自1月1日起将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该项投资的基本情况是:长城公司于2008年1月1日对乙公司投资900万元,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打算长期持有),对乙公司有重大影响,但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于2009年、2010年从乙公司分得现金股利20万元和15万元。根据有关资料,乙公司于2008年1月1日由长城公司等三方共同小资设立。资本总额即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从2008年至2010年,乙公司股东权益变动除净利润因素外,无其他变动事项;乙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三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和150万元,乙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5) 2月18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长城公司在一诉讼案件中败诉并需赔付M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案件墓本情况是:长城公司在 2010年10月与M公司签订了一项当年11月底前履行的供销合同,由于长城公司未能按合同供货致使M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M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此项诉讼至2010年12月31日未判决,长城公司确认预计负债30万元。长城公司对法院判决不再上诉,并于3天后如数支付了赔款。假设税法对该项赔偿损失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第(1)至(6)题。

长城公司在对2011年1月20日发生的事项进行账务处理,下列会计分录中,正确的是( )。

A.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9.6累计折旧 130.4 贷:固定资产200

B.借:固定资产清理69.6累计折旧 130.4 贷:固定资产200

C.借:其他应收款 70累计折旧 130.4 贷:固定资产 200   营业外收入0.4

D.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4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4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事项(1)应作为2011年的事项来处理,账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 2.4 贷:累计折旧 2.4 借:固定资产清理 69.6 累计折旧 130.4{[200×2/5+(200-200×2/5)×2/5]+72×2/5×1/12} 贷:固定资产 200 借:其他应收款 7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9.6 营业外收入 0.4

阅读理解与欣赏

重审“有文化”

张振涛

当代中国人依然朦朦胧胧地把传统观念中的“识文断字”“饱读诗书”“学富五车”作为一个人“有文化”的标准,这是古代培养精英的教育方式,确切地讲,是钦定的科举标准,而非判断其他行业人才的标准,但却被毫无怀疑地放之四海,套用到所有职业上。判断一个人“有文化”或“没文化”,常以能否出口成章、妙语连珠、落笔成言、著文盈卷来判断,不管是鲁班、庖丁,不管是韩娥、阿炳,只要不“识文断字”,就统统属于“没文化”之列。一刀切下去,传统社会中的大部分技艺传承者,即从事以口头传承的行业,农夫商贾、绣工木匠、操弦乐师、戏曲艺人,总之,除了“士”之外“农工商”的所有“下九流”,就都被隶定在“没文化”之列了。

把大范围缩小到音乐界,文字上的“识文断字”与音乐上的“通晓音律”,确认方式如出一辙,音乐界也有另一翻版,是否“认谱”无疑是“识文断字”书面认定的延伸。不识字、不识谱的人,可以背诵大段大段戏文,集“唱念做打”功夫于一身,连续几个晚上演连台大戏,弹着三弦说数十本“平安书”,端着唢呐吹每套不少于一小时的“八大套”,人们还是不认。

在手工操作中展示出骄人灵性和技艺,一口气唱数千行、上万行叙事诗《玛纳斯》、《格萨尔王》的游吟艺人,用手中剪刀裁出与毕加索图案一般无二剪纸的村妇,制造出精美绝伦的瓷器几乎让世界把“瓷器”与“中国”看作一回事的工匠,通过肢体表现不可重复的整套仪式,集“巫、舞”于一体的傩戏、萨满、释比,全不算数!

文字如此高贵,音符如此低贱;行文走笔如此高贵,弹琴舞蹈如此低贱;吟诗作赋如此高贵,唱歌表演如此低贱。毫不客气地说,这种观念至今仍然没有多大改变。面对历史上出现的这类标准,人们常常思索,到底哪种标准更符合技术传承规律?学堂教育与民间传承孰优孰劣,似乎不易回答,某种意义上说,是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问题,很难做出简单判断。

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观念的普及和传统价值体系的重新认定,让人跳出了科举式认定模式,看到了传统教育方式的优越性。“文化人”终于开始注重“活态”传承,知道了一个民间艺人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可重复的“文本”,如同印度格言所说:“一个诗人的死亡就是一座图书馆的消失。”活态储存与书本知识等价等衡,同样重要!尤其在无法用文字表达的表演领域、声音空间。既然尊重人的价值,为什么只相信书本而不相信人呢?

小题1:下列对传统观念中“有文化”的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3分 )(   )

A.在传统观念中,“识文断字”“饱读诗书”是“有文化”的判断标准。

B.按照传统观念的标准,传统社会中的技艺传承者,都不在“有文化”之列。

C.传统观念认为,出口成章、落笔成言、著文盈卷就是“有文化”。

D.按照传统观念的确认方式,在音乐界,“认谱”就是“通晓音律”,就是“有文化”。小题2:下列对“有文化”的“认定模式”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3分 )(   )

A.以“识文断字”来认定一个人“有文化”,这是封建社会的皇帝定下来的。

B.技艺传承是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问题,很难给出一个准确的认定模式。

C.“非物质文化遗产”观念的普及告诉我们,活态的传承,更符合技术传承规律。

D.活态储存与书本知识等价等衡,既要相信书本知识,又要尊重人的价值。小题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   )

A.在文字上能够“识文断字”的人,在音乐上就能“通晓音律”。

B.行文走笔、吟诗作赋是高贵的,弹琴舞蹈、唱歌表演是低贱的。

C.在无法用文字表达的表演领域、声音空间,活态传承更为重要。

D.一个民间艺人的死亡,就是一座图书馆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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