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一)
为响应市政府工作报告号召,某县政府的职能部门县工商局和县公安局联合进行市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以出售相关法律禁止销售的商品为由,当场没收某商场违法商品200件,并出具了由公安局署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商场处以10000元的罚款。商场对罚款处罚决定不服,于2011年3月26日向该县法院起诉。法院于4月8日立案受理,并于4月16日向工商局和公安局发送起诉状副本。4月22日法院收到答辩状。7月5日开庭审理,于7月20日判决变更了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于8月3日向第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二审法院于10月10日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且宣告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无效。二审期间,二审法院院长批准延长审限1个月。

本案中法院在收到诉状之日起最迟应于( )立案。

A.4月5日

B.3月30日

C.4月2日

D.4月8日

E.4月4日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法院立案的期限。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在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裁定。

问答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