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土石坝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价为8000万元,合同规定: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5%;
(2)保留金扣留比率为10%,总数达合同价5%后不再扣留;
(3)物价调整采用调价公式法;
(4)工程预付款扣除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32.1款规定的公式
(C-F1S),并规定开始扣预付的时间为累计完成工程款金额达到合同价的15%,当完成90%的合同价时扣完;
(5)材料预付款按发票值的90%支付;
(6)材料预付款从付款的下一个月开始扣,六个月内扣完,每月扣除 1/6;
(7)月支付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工程进行到某月底的情况是:
(1)到上月为止累计已完成合同金额2000万元,已扣工程预付款累计 150万元;
(2)该月完成工程量,按BOQ中单价计,金额为500万元;
(3)该月施工单位购材料发票值为60万元;
(4)该月完成监理工程师指令的工程变更,并检验合格,由于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与此工程变更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故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建设单位应支付变更项目金额为40万元;
(5)该月的价格调整差额系数为0.05;
(6)该月中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应从施工单位处扣回20万元(由于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工程师批示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指示其他方完成该项任务);
(7)从开工到本月初未支付任何材料预付款;
(8)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支付申请表,完全属实,数字准确。
[问题]1.请解释工程预付款扣还公式[*](C-F1S)中各符号的含义。
2.施工单位应取得的支付款项为多少建设单位应扣除的款项为多少
3.施工单位本月是否可提出支付申请
4.如要提出支付申请,可申请多少金额
5.若本工程因气候反常导致工期延误1个月,是否产生施工费用索赔为什么
参考答案:
1.(1)R——到本月为止累计扣除的工程预付款;
(2)A——工程预付款总额;
(3)C——到本月为止累计已完成的工程款;
(4)S——工程合同价;
(5)F1——开始扣除预付款时累计完成工程款金额占合同价格的百分比;
(6)F2——扣完预付款时累计完成工程款金额占合同价格的百分比。
2.(1)施工单位应取得的支付款项:
1)本月完成BCQ中工程款:500万元;
2)材料预付款:0.9×60=54万元;
3)工程变更金额:40万元;
4)物价调整差额:0.05×500=25万元;故施工单位应取得的支付款项总值为619万元。
(2)建设单位应扣除的款项:
1)保留金:0.1×(500+40)=54万元;
2)预付款:本月没有材料预付款扣除。
=268万元,其中2540=2000+500+40
本月应该扣=268-150=118万元。
3)建设单位代付:20万元。
故建设单位应扣除的款项为192万元。
3.619-192=427万元>100万元,故施工单位本月可提出支付申请。
4.可申请支付的工程款金额为427万元。
5.本工程的工期延误不存在施工费用索赔问题。因为此工期延误是由于反常的气候条件这一客观因素所引起的,并非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原因所造成,故施工单位仅可得到工期延长,但得不到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