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于2007年10月8日各出资1万元买得一幅名画,三人约定各占1/3的份额,画由甲保管。2007年11月,甲遇丁,丁愿购此画。甲擅自决定将此画作价4.5万元卖给丁。事后,甲告知乙、丙。乙、丙要求分得卖画款项,甲即分别给乙、丙各1.5万元。 丁购得该画后,于2007年12月1日将画以5万元卖给戊。双方同时约定,此画先放在丁处,让丁再欣赏1个月,2008年1月1日丁再向戊交付该画。 2008年2月,戊向辛借款3万元,期限为3个月。戊将该画抵押给辛。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2008年3月,戊未经辛的同意,擅自将此画作价6万元卖给不知情的庚。 庚嫌该画装裱不够精美,遂将该画送A装裱店装裱。因庚未按期支付A装裱店的费用,该画被A装裱店留置。 [要求] 根据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
关于丁是否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丁依法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
B.丁没有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C.甲未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行为无效
D.善意第三人丁属于有偿取得,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 丁依法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一个或几个共有人未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处分行为应当作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处理。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在本题中,尽管甲未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但善意第三人丁属于有偿取得,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