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市卷烟厂2011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2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额20万元,另支付价外补贴。验收后送某烟丝加工厂加工成烟丝,向运输公司支付运费1200元,取得运输发票。
(2)烟丝加工厂将10吨烟叶加工成6吨烟丝,收取加工费1800元,辅料费3800元,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卷烟厂将6吨委托加工烟丝收回,支付运输公司烟丝运费500元,取得运输发票。
(说明: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1)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卷烟厂当期销售的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
参考答案:(1)收购烟叶可抵扣进项税额=200000×(1+10%)×(1+20%)×13%=34320(万元)
(2)烟叶运费的可抵扣进项税额=1200×7%=84(万元)
发生的加工烟叶成本=200000×(1+10%)×(1+20%)-34320+(1200-84)=230796(万元)
应纳消费税=[230796+(1800+3800)]÷(1-30%)×30%=101312.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