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9年甲内资企业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委托注册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注册税务师在“长期投资一其他投资”明细账中,发现上年结转投资额为200万元,接受投资单位为境外乙公司,甲企业当年投资收益账户为0,在“其他应付款一境外乙公司”明细账中发现当年7月15日贷方发生额5万元,后附原始凭证为银行汇兑结算凭证和往来结算凭证,注册税务师认定该项目为投资分吲利润(与事实相符)甲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00
假定甲企业当年和以前年度经营均盈利,也无其他涉税事项,甲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境外乙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注册税务师应如何指导甲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并做相关账务调整分录。

答案

参考答案:应告知甲企业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调整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50000
贷:投资收益 50000
借:所得税费用 5882.35 50000/(1-15%)×(25%-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882.35
借:投资收益 50000
贷:本年利润 50000
借:本年利润 5882.35
贷:所得税费用 5882.35
借:本年利润 44117.6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4117.65

名词解释
问答题

C国亚威集团是一家国际化矿业公司,其前身是主营五金矿产进出口业务的贸易公司。 2004年7月,亚威集团在“从贸易型企业向资源型企业转型”的战略目标指引下,对北美N矿业公司发起近60亿美元的收购。当时国际有色金属业正处于低潮,收购时机较好。2005年5月.虽然购并双方进行了多个回合沟通和交流,但N矿业公司所在国政府否决了该收购方案,否决的主要理由有两点:一是是亚威集团资产负债率高达69.82%,其收购资金中有40亿美元由C国国有银行贷款提供,质疑此项收购有C国政府支持;二是亚威集团在谈判过程中一直没有与工会接触,只与N矿业公司管理层谈判,这可能导致收购方案在管理与企业文化整合方面存在不足。 Z公司原是澳洲一家矿产上市公司,其控制的铜、锌、银、铅、金等资源储量非常可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Z公司面临巨大的银行债务压力,于当年11月停牌。之后Z公司努力寻求包括出售股权在内的债务解决方案。亚威有色公司是亚威集团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经营铜、铅、锌、锡等金属产品。2009年6月,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亚威有色公司以70%的自有资金,成功完成对Z公司的收购,为获取Z公司低价格的有色金属资源奠定了重要条件。

根据并购的类型,从不同角度简要分析亚威集团和亚威有色公司跨国收购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