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监护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只有自然人才能担任监护人
B.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C.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D.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
参考答案:B,C,D
解析:[知识点] 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见,在没有该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情形下,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担任监护人。所以,A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该意见第十条的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该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监护入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所以,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