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0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800元。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2)在国内另一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月取得该公司支付的上年度独立董事津贴35000元。
(3)3月取得国内B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18000元。
(4)4月取得上年度奖金36000元,王某当月的工资为4500元。
(5)5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 800元和12000元。
(6)5月在业余时间为一家民营企业开发了一项技术,取得收入40000元。适逢该民营企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开展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当即从中捐赠20000元,同时通过有关政府部门向某地农村义务教育捐款8000元,均取得了相关捐赠证明。
(7)6月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6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中心授课1次,每次报酬为1200元。6月份为培训中心授课4次。
(8)7月转让国内C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15320.60元,同月转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折合人民币180000元,在境外未缴纳税款。
(9)8月开始被A上市公司派遣到所属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合同期内作为该外商投资企业雇员,每月从该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薪金18000元,同时每月取得派遣公司发给的工资4500元。
(10)A上市公司于2010年11月与王某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A上市公司支付已在本公司任职8年的王某经济补偿金115000元(A上市公司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5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1)计算王某1、2月出租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2)计算王某3月取得的独立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王某3月取得的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王某4月取得全年奖金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王某5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某民营企业5月支付王某技术开发费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7)计算培训中心6月支付王某授课费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8)计算王某7月转让境内和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9)计算王某8月从外资企业取得收入时应由外资企业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10)计算王某8月从派遣单位取得工资收入时应由派遣单位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11)计算公司11月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 ||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qo)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2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4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6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7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8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参考答案:(1)王某1、2月出租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800-1200-800)×10%+(3800-800)×10%=180+300=480(元)
(2)王某3月取得的独立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0×(1-20%)×30%-2000=6400(元)
(3)王某3月取得的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0×50%×20%=1800(元)
(4)王某4月取得全年奖金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5%+(2000-500)×10%+(36000-2000)×15%=25+150+5100=5275(元)
(5)王某5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甲国限额=12000×(1-20%)×20%=1920(元),应补税120元。
乙国限额=60000×(1-20%)×20%=9600(元),不必补税。
(6)某民营企业5月支付王某技术开发费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40000×(1-20%)-(20000+8000)]×20%=4000×20%=800(元)
2010年4月14日至年底,通过红十字会向玉树灾区捐款额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通过政府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可全额扣除。
(7)培训中心6月支付王某授课费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200×4×(1-20%)×20%=768(元)
(8)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净所得暂免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王某7月转让境内和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00×20%=36000(元)
(9)王某8月从外资企业取得收入时应由外资企业扣缴的个人所得税=(18000-2000)×20%-375=2825(元)
(10)王某8月从派遣单位取得工资收入时应由派遣单位扣缴的个人所得税=4500×15%-125=550(元)
(11)免税补偿金=25000×3=75000(元);115000-75000=40000(元);公司11月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40000/8-2000)×15%-125]×8=325×8=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