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1月30日的科目余额(部分科目)如下表所示:
假定坏账准备均为应收账款计提。
甲公司l2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本月销售商品不含税售价25000元,增值税额4250元,款项尚未收到。商品成本为21000元;
(2)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坏账4800元;
(3)向承包商支付部分工程款6500元,工程尚未完工;
(4)计提本月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1250元,另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管理费用2000元;
(5)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买价500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60元,款项用银行存款支付;
(6)本月支付已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3500元;
(7)用银行存款偿还短期借款5500元;
(8)发生财务费用283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9)企业经过对应收账款风险的分析,决定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
(10)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1~11月份的所得税费用已转入本年利润。本月应交所得税为
1198.63元,已用银行存款缴纳,假定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
(11)按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金额均为1359.59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5)题。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2013年B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下列项目的金额,填列正确的是()。
A.“固定资产”项目金额为49750元
B.“在建工程”项目金额为27500元
C.“短期借款”项目金额为B2000元
D.“应付利息”项目金额为420元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
固定资产=64000-13000-1250(4)=49750(元);
在建工程=21000+6500(3)=27500(元);
短期借款=17500-5500(7)=12000(元);
应付利息=3920-3500(6)=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