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①毛笔、墨是中国书法和绘画的主要工具,原本并元奇特之处,不过分别是由兽毛与熏烧的烟灰制作而成的。但是,在中国的书画艺术史上,它们始终扮演着[ ]的角色。
②汉代蔡邕说:惟性笔软则奇怪生焉。”的确,毛笔是中国书画成为艺术的关键因素之一。“墨分五色”,足以展现万类的缤纷,更是中国艺术家的常识。毛笔的锥体造型,具有“锋出八面”的能力;墨与水的调和,经过宣纸的洇化,可产生变幻莫测的效果。
③笔墨的造型过程一般不可重复,书法和绘画,虽是静态地呈现在纸上,却可以在人们心中唤起强烈的动感。沈尹默说,在欣赏书法时,“不但可以接触到五光十色的神采,而且还会感到音乐般轻重疾徐的节奏”。原本的“墨色”,居然可使人感受到“五光十色”;原本静止的文字,居然可以使人感受到“音乐的节奏”!中国的书法与绘画艺术,因笔墨的性能,具有了独特的表现能力与艺术魅力。简单的书写或皴擦、普通的黑白两色,竟然以简驭繁、以静寓动,胜过了许多复杂的艺术。宗白华认为:“中国音乐衰落,而书法却取代了音乐成为一种表达最高意境与情操的民族艺术。”其中或有溢美之词,但也足见中国人对笔墨艺术的特殊感情。
④这种特殊感情的形成,不仅由于笔墨造型能力的超妙和奇特。
⑤笔墨与文人长相厮守,须臾不离,年深日久,似乎也具有了特殊的性灵。因此,笔可以“歌”,墨可以“舞”,“妙笔”可以“生花”,笔底可走“龙蛇”,甚至文人也被称为“墨客”——工具与人,达成了性灵的相通。在长达数千年的历史里,笔墨成为文人精神生活重要的呈现手段之一。相传锺繇说过:“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笔迹界破空间,成为人们传达美的手段,于是乎有了中国书法和绘画的文人传统。
⑥在这一传统中,笔墨超越了物质的限制,而成为中国人精神世界的外化。朱光潜说:“例如写字,横、直、钩、点等等笔画原来都是墨涂的痕迹,它们不是高人雅士,原来没有什么‘骨力’、‘姿态’、‘神韵’和‘气魄’。但是在名家书法中我们常常觉到‘骨力’、‘姿态’、‘神韵’和‘气魄’。”这些感受,与其说是一个普通的欣赏者通过想象、移情获得的,毋宁说是中国人把文化中最核心的观念向笔墨艺术活动持续贯注的结果。
⑦在中国古代教育中,对调笔用墨,有一系列的规范。《弟子规》说:“墨磨偏,心不端。”执笔要求“腕平掌竖”,因为“心正则笔正”,反之“笔正”可见“心正”。在运笔的过程中,要求“中锋”和“藏锋”,因为“中则正”、“君子藏器”。何以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因为其中包含了精神的期待。明代书论家项穆说:“正书法,所以正人心也。”笔墨本身不是目的,人的心灵才是目的。看起来似乎是技术性的活动,所寄寓的却是非常深刻的人格修炼的目标。
⑧于是“技进乎道”,笔墨的训练转化为道德人格的修炼。黄庭坚认为,苏轼能拔萃于宋代书家,根本原因在于他的道德文章之超卓,“他人终莫能及尔”。而人格的修炼,最终又服从于社会的总体目标,所以项穆又说:“正人心,所以娴圣道也。”孔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观念,在此被落实到了笔墨的操守中。这种笔墨活动,已经不再以艺术家的培养为鹄的,而以符合文化精神的社会人的塑造为旨归。
⑨有趣的是,与这种道德目标明确的修炼方式并存的,还有一种游戏的取向,所以“游戏笔墨”成为一个成语——[ ]它常常指作文的态度。宋代米芾说:“要之皆一戏,不当问拙工。意足我自足,放笔一戏空。”在这种游戏中,笔墨的艺术成为精神逍遥、心灵柄居的园地,技术的工巧与否并非关键。庄禅的哲学,由此流动于笔墨之中,与道德人格的修炼一样,浸润着中国文人的情怀。

第⑤段中加点词“性灵”的意思是( )。

A.情感和美感

B.情感和思想

C.态度和美感

D.态度和思想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笔墨与文人长相厮守,须臾不离,年深日久,似乎也具有了特殊的性灵”这一句既呼应了第④段,又是第⑤段的中心句。接下来分两个层次论述,第一层到“笔墨成为文人精神生活重要的呈现手段之一”,谈的是“工具与人,达成了性灵的相通”,笔墨具有了人的情感,故“性灵”的第一个内涵应为“情感、态度、思想”等精神层面的东西。第二层是说“笔迹界破空间,成为人们传达美的手段”,故性灵的第二个内涵应为“美感”等审美层面的东西。因此正确答案为A。

问答题

案情:凌某,男,34岁,系甲市乙县丙乡武装部长。凌某性情刁蛮。其妻史某32岁,系该乡政府会计,她难以忍受凌某的坏脾气,屡次提出离婚,均遭凌某殴打、责骂。史某不敢再提离婚,却与无固定职业、以做小生意为生的宋某勾搭成 * * 。一次,宋某希望史某帮忙筹一笔钱做化肥生意,史某便挪用公款给宋某。后来,乡政府发现了史某挪用公款一事,因此对她进行审查。在凌某的追问下,史某在解释挪用公款的用途时,被迫讲出了与宋某通 * * 的事实。凌某大怒,决心杀死史某和宋某。 凌某利用职务方便,偷出民兵训练用的步枪一支,子弹一百发,回家后,先是对史某进行毒打。史某大声哭喊,邻居前来劝阻。凌某端起枪对邻居说:“你们别管闲事,我今天就是要打死她!她和姓宋的给我戴绿帽子,一个也跑不了!你们谁管闲事,我就杀了谁!”邻居们不敢再劝。有人怕出人命,就去向派出所报告。 凌某将史某毒打后,朝她开枪射击。打中了她的双腿和腹部,致命的一枪打在头部。邻居听到枪声,有人去派出所报案,有人给宋某送信,让他快跑。但是当先前接到“凌某毒打其妻史某,并持有步枪,可能杀人”报告的派出所干警赶到现场时,史某已被枪杀。有群众反映,凌某骑着摩托车,背着枪,往宋某家去了。干警们立即驱车追赶凌某。 当凌某来到宋某家时,宋某已得到他要来行凶的消息,正准备外出躲避。凌、宋两人相遇,发生激烈搏斗,凌某踢断了宋某三根肋骨。正在这时,干警们来到宋某家。凌某来不及杀死宋某,抓起枪就逃跑,干警们遂在后紧追。 凌某跳进路边一辆卡车,用枪逼住司机何某,令其立即开车。何某被逼开车向邻县驶去。干警们驱车追赶的同时与邻县有关部门联系,邻县的公安干警和武装警察立即出动,在半路阻截。凌某行到半路,见前面有武警阻截,便将何某作为人质,要求干警放他过去。武警喝令其放下枪投降。凌某开枪向武警射击,武警被迫还击,击中何某大腿,何某丧失了驾车能力。凌某打昏何某,自己驾车往前猛冲,武警战士被迫使用,中锋枪扫射,卡车轮胎被打破,车停了下来,凌某也被打成重伤而被抓获。 凌某于1998年3月10日被逮捕,现关押在甲市公安局看守所。现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以(1998)乙检刑诉第56.号对凌某提起公诉。在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凌某委托本县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为其辩护。 请回答下列问题:

凌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