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向乙借款人民币50万元,约定借期为2年,月息4%。乙因担心甲到期无力还款,要求甲找人担保。甲找到自己的朋友丙做保证人,与乙签订了有担保条款的借款合同,但合同中关于担保的条款仅规定“丙对甲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2年后,甲未履行还款义务,乙即请求丙偿还借款本息,被丙以保证责任约定不明为由予以拒绝。
请回答以下问题:

丙是否有权拒绝乙的请求

答案

参考答案:丙无权拒绝乙的请求。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丙不能以保证合同约定不明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