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某水力发电工程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业主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时约定:
1、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
2、监理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若出现分包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监理单位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监理单位负责考核发证。
4、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建立。
5、监理单位对其经手的图纸和验收过的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6、一旦发生质量事故,由监理单位负责调查。
7、监理单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质量事故等级如何划分?质量时出的调查、处理原则分别是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质量事故等级
(1)一般质量事故;
(2)较大质量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
(4)特大质量事故等四类。
事故调查权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负责调查。
·较大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质监总站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质监总站有权根据质量巡视员的报告,对特定质量问题或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调查。
事故的处理方案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必要时项目法人可委托设计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重大及特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设计单位提出,项目法人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批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