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一)

江门市鸿兴经贸进出口公司(4407960183)代理鹤山市广利达进出口贸易发展有限公司(4407966208)进口带鱼一批。货物进口后,经营单位按《中国—东盟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可享受协定税率货物填制报关单向海关进行申报,并提供原产地证书等相关监管证件。

带鱼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监管条件为AB,申报要素为“1.品名;2.制作、保存方法;3.个体重量[如1000~2000克/条(块)等]”。

请根据以上资料,选择下列栏目正确选项(1~12题):

“经营单位”栏()。

A.江门市鸿兴经贸进出口公司4407960183

B.鹤山市广利达进出口贸易发展有限公司4407966208

C.江门市鸿兴经贸进出口公司

D.鹤山市广利达进出口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根据本题文字资料可知,鸿兴公司接受广利达公司委托,是该批货物的进口代理方。两家企业均为私营企业,所进口货物为带鱼,不涉及外商投资设备进口,根据填制规范的一般要求,应将代理方鸿兴公司的企业名称及其海关注册编码一并填报于“经营单位”栏目。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