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试论我国税收行政复议应遵循的原则。

答案

参考答案:税收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1.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复议权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A.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受理和审理复议案件;在复议机关进行复议时不得偏袒一方、违背事实真相或违背法律。B.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复议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2.全面审查原则。全面审查是指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及有关税务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3.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申请复议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和有关的税务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复议决定。公正原则:所谓公正,就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它要求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在进行税收行政复议活动时要做到不偏不倚。公开原则:公开是合法与公正的外部保障。所谓公开,就是指要增强透明度,反对神秘化与封闭化。及时原则:及时原则也称效率原则,是指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尽快结案。便民原则:便民原则是指在税收行政复议活动中,要尽量方便税收管理相人,使其不因行政复议活动而增加过大的负担,最大限度地节省他们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和费用。4.一级复议原则。一级复议原则是指税收争议案件经一个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一次复议后即告终结,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不能再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原税务行政复议机关要求复议。5.复议不适用调解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是指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税收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只能依法对申请复议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合法的予以维持,违法的予以撤销,不当的予以变更,不应进行调解,也不以调解的方式结案。6.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是指税收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受理之后,在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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