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传统的误读

我认为我们可能误读丁我们的思想文化传统。很久以前就误读了,现在还在误读。

不是个别的,不光在国内,甚至不是少数,而是相当多的研究者都倾向认为:儒家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中心。还有的把儒家思想和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完全等同起来,以为在中国,儒家就是传统。这样来看待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就是对文化传统的误读。

不妨回顾一下历史上的各个时代——

先秦时代,春秋战国时期,是诸子百家争鸣竞放的时代,儒家只不过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无所谓儒家中心。

秦朝,法家地位显赫,因此才有焚书坑儒,更谈不上儒家中心。

西汉,西汉前期倡黄老之术,“王霸道杂之”;至汉武帝独尊儒术,儒家地位始有所改变。但董仲舒试图用阴阳五行的观点诠释儒家,实际上是变了味的儒学。

东汉,佛教传人,道教始兴,刚刚确立但还没有真正确立起来的儒家地位,遇到了异教旁门的挑战。

魏晋时期,那是玄学的时代。

南北朝,佛教大盛,道教方炽,儒家退为守势。

隋朝和唐朝,特别是唐朝,那是个大文化的时代,兼容并蓄,无所不包;但思想文化方面居优胜的是佛家和道家,不是儒家。

宋、明出现理学和心学,既是传统儒家思想的发展,又是儒家思想的转型。准确地说,是儒、道、释、庄、玄、禅各种思想彼此交融、互相吸纳的结果。

清朝,一开始打乱了传统,后来又修补传统;既尊儒,又奴儒、坑儒。即便是号称盛世的康、乾时期,在经济上、军事上、版图上,是世界一流大国;文化上,也是十足的小国心态。反儒学潮流,在清一代,始终没有停止过。

几千年来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从来不是单独哪一家哪一派的天下。儒家中心说解释不了历史。儒家即传统是对传统的误读。历史上思想文化最繁盛、昌明、活跃的时期,都是各种思想竞争、融会、兼容、并立的时期。这正体现出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用中国文化精神培育出来的知识分子,往往把儒释道等各家思想消融得无碍无隔,不是某一种单一的思想,而是各种思想的合力,铸成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人格精神。

中国文化对异质文化的吸纳与消解能力,是无与伦比的。《易经》上说:“天下殊途而同归,一致而百虑。”又说:“物相杂,故曰文。”这是对中国文化精神的绝好概括。这种精神属于中国文化整体,绝非儒家一家一派所能代表。

问题是由于何种原因导致了对传统的误读。如果从方法论的角度着眼,把思想文化与社会制度混为一谈,是重要原因。制度虽然是文化的派生物,是一定文化成熟与否的标志,但制度是暂时的,文化是永久的。制度,包括任何制度,都有其不完善性;文化的本性则追求完美,不仅属于一个国家,而且属于全人类。过时的制度可以推翻,但不能推翻文化。文化传统有断而相续的特性,永远割不断。陈寅恪先生曾说:“二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之方面,或有不如佛道二教者。”这真是通史明变的大判断,惜时人鲜有注意者。

总之,破除儒家即传统的儒家中心说,把一定的思想和一定的制度区分开来,是两个关键。在认知上解决两个问题,可以走向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正读,并进而求得正确,为恢复和重建中国文化所固有的会通三教、兼容百家,无所不包括、无所不师承的博大而恢弘的精神铺设条件。

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引用大量的历史事实,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方法批驳了“儒家即传统”的错误观点。

B.文章指出,把思想文化与社会制度混为一谈,是出现“传统儒家中心说”的重要原因。

C.作者认为,“走向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正读”的关键是恢复和重建中国文化所固有的会通三教、兼容百家的博大而恢弘的精神。

D.作者认为,在论及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时,把思想文化与社会制度区分开来,是“通史明变的大判断”。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A.准确应为“儒家即传统的儒家中心说”;B.把思想文化与社会制度混为一谈,是导致对传统的误读的重要原因;D.通史明变的大判断是指陈寅恪对儒家思想的评价,是指儒家思想对制度法律的影响之巨,而在学说思想方面不及佛道二家。因此选C。

选择题
问答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陕西农民牟某,在广东打工其间,因为没有携带身份证,被当地收容所收容,在转运途中,由于中巴起火,牟某和同车的其他24名被收容者被活活烧死。  据民政部消息,近一两年在全国700多个收容遣送站,每年有一百多万人被遣返回原籍。其中几十万人的收容地是广东,其次是北京、上海。在不少地方政府看来,收容遣送是一种有效的、必要的社会治安手段。  2000年2月14日,这一天在东莞厚街打工的四川民工赵某在大街上被当地治安队送去收容所,两天后老乡花200元钱把他领出。  在大城市拥有常住户口的人们,想像不到他们的生活状态,没有违法的人走在大街上却会被“抓走”,关到条件极差的收容遣送站,依据各地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被收容,“留站待遣时间”最长竟可达 6个月,甚至无限期被迫关进收容站的人还要支付自己被收容遣送的食宿费、路费。  凌晨一点,一位打工者在自己租住的房屋里,被突然闯进来的穿制服的人带到了当地派出所,原因是他没有暂住证。直到早上八点,许多和他一起被抓进来的人被亲朋好友用钱保了出去。这位打工者因没人保而被送到遣送站,后又被遣送回原籍。南方几个省的被统一送到浙江金华,在金华每人出50元可以自保,别人保100元,没钱保的继续关。  在武汉打工的四川农民杨某按规定办了暂住证,9月24日晚因为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暂住证被当地治安人员带走,当晚被送到遣送站。第二天,其子杨小军带着其父的暂住证去领人,被告知必须交 100元钱,后来拿到的发票上写着:收容遣送费85元,查询费12元,医疗费3元。按当地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收容遣送费每天每人最多只能收17元,而杨天利只被关了一个晚上,为什么要交85元呢武汉市民政局后来的解释是工作人员“忙中出错”,按5天收取了费用。至于有暂住证为何还要收费,民政局的说法是因为杨小军当时没有出示暂住证。  “收费是万恶之源”,民政部有关同志异口同声。“多数地方变着法多收费,怎么才能多收费,多收人才能多收费,这不乱了吗”目前《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草案)》已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取消一切收容费用,并对收容遣送中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民政部门对此表示支持。  收容遣送是民政、公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收容并遣送回原户口所在地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我国从1951年开始实施收容遣送制度,其目的是改造、转化、安置国民党的散兵游勇、社会无业游民等。60年代的主要任务是救济灾民,80年代开始,流动人口剧增,1982年国务院发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工作重点转为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1991年国务院48号文件将收容对象扩大到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经济来源的三无人员。而执行中,三无往往变成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缺一不可。更有甚者查证时当场撕了暂住证,把人抓去收容。  民政部有关人士认为,问题出在大量超范围收容上,据估计真正属于救助对象的不到15%,大部分是外地打工者,某些人不问青红皂白,只要打工农民少一个证,就收容,结果收容站变成第二看守所。  专家指出:收容遣送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违反了宪法的基本精神。同时也不符合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力国际公约》,我国已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该公约,其中第9条规定“除非依照法律规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  2001年8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披露,长期在广州从事装修工作的25岁的广西农民张某,仅仅因为没有随身携带暂住证,被街道民警留置,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从离奇死亡到火化,再没有见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身边。对此,收容站竟称:“我们对张某的死没有责任。”  2001年9月14日《燕赵都市报》报道:去年12月北京警方解救了十余名被强迫卖淫的“小姐”,令人吃惊的是这些“小姐”多是未成年人,其中最小的仅13岁。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未成年人居然都是被人从外地某收容遣送站“采购”来的。据了解,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主犯苗长顺从该收容遣送站领到8名女遣送人员,工作人员李某、周某两次分别得到200元和400元的好处费。另外,有的不法分子靠从该遣送站绑架人质勒索赎金迅速“脱贫致富”。  结婚证、外出务工证和暂住证俱全的湖南少妇苏某,在广州火车站被巡警强行推上了一辆后厢封闭的警车,送进一家收容性质的精神病医院,投进关有数十名男人的屋子,遭众多暴徒轮 * * 。后来苏某的丈夫来了,要将其带走,但需交2000元才能放人,经过讨价还价,并私下塞给有关人员200元“红包”,放人的费用才降为500元。  青年农民郑某在沪务工期间,因无暂住证、务工证被收容遣送,但在遣送时无端失踪。为寻子下落,讨回一个公道,年迈的父亲四处奔走,几番诉讼,终于换来上海遣送站的寥寥歉语及10万元赔偿金私了。

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