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一)
某水闸工程,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投标,将该工程承包给一家施工单位,双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该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闸门的制作安装工程分包给另一施工企业,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水闸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进行水闸混凝土工程施工时,先浇筑浅部位的混凝土,后浇筑深部外的混凝土。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水闸混凝土工程塌落事故,工程不能正常使用,事故处理所需2个月时间。
[问题]

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项目法人可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的规定,项目法人在以下情况可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 (1) 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重大变化,致使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任务; (3) 项目有特殊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涉及专利权保护的。 如承包人同意,则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并对该推荐分包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如承包人拒绝,则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分包人,但需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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