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公司2008年到2009年发生下列投资业务:
(1)2008年1月,按投资合同取得华昌公司股票600万股,每股公允价值11元,手续费8000元,对华昌公司实施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股权投资;
(2)2008年3月1日,收到华昌公司宣告并分派的2007年度现金股利0.2元/股;
(3)2008年4月,购买环海公司发行的股票10万股,售价6元/股,买价中含环海公司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5元/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4)2008年5月,收到环海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5)2008年7月2日,购入永昌公司面值100万元的债券,买价108万元(买价中含半年期转让方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该债券票面利率6%,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6)2008年7月10日,领取永昌公司债券的半年期利息;
(7)2008年12月31日,领取永昌公司半年期利息;
(8)2008年12月31日,环海公司宣告并分派2008年度现金股利0.3元/股;
(9)2009年2月1日,转让持有永昌公司的债券收到价款110万元;
(10)2009年3月1日,转让购买的环海公司的股票2万股,每股公允价值5元,并以现金支付手续税费800元;
(11)2009年3月1日,华昌公司宣告并分派给荣丰公司现金股利9万元。
要求:
编制荣丰公司投资业务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1)购入: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华昌公司)(11×600+0.8) 6600.8
贷:银行存款 6600.8
(2)收到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0.2×600) 12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华昌公司) 120
借:银行存款 120
贷:应收股利 120
(3)购入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环海公司)[(6-0.5)×10] 55
应收股利(0.5×10) 5
贷:银行存款 60
(4)收到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5
贷:投资收益 5
借:银行存款 5
贷:应收股利 5
(5)购入债券: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永昌公司) 105
应收利息 3
贷:银行存款 108
(6)领取利息:
借:银行存款 3
贷:应收利息 3
(7)计息:
借:应收利息[100×6%÷2(半年)] 3
贷:投资收益(永昌公司) 3
借:银行存款 3
贷:应收利息 3
(8)收到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0.3×10) 3
贷:投资收益(环海公司) 3
借:银行存款 3
贷:应收股利 3
(9)转让债券:
借:银行存款 11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永昌公司) 105
投资收益 5
(10)转让股票:
借:银行存款 10
投资收益 1.08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环海公司)(55÷10×2) 11
现金 0.08
(11)收到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9
贷:投资收益 9
借:银行存款 9
贷:应收股利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