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下列不符合规定的是( )。

A.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
B.境外个人将原兑换未使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现钞时,超过规定金额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C.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账户项目下的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D.境外个人未使用的境外汇入外汇,可以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原路汇回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境外个人将原兑换未使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现钞时,小额兑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或外币兑换机构办理;超过规定金额的,可以凭原兑换单在银行办理。

问答题


某市工艺美术厂采购员刘衫,2002年3月20日外出联系业务一直未归,直至2007年仍无音讯。5年来,刘衫的妻子马芳和刘衫的父母以及工艺美术厂多方寻找均无结果。由于刘衫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工艺美术厂按月将刘的工资发给刘妻马芳。至2007年,刘衫下落不明已达5年,工艺美术厂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刘衫死亡,给其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从而结束目前这种状态。刘衫的父母则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刘衫死亡,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工艺美术厂认为自己有权申请,即向法院提出申请,但遭法院裁决驳回。2007年5月,刘衫的妻子未经刘衫父母同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刘衫妻子的申请,于2007年7月15日发布公告,2008年7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刘衫死亡。刘衫的财产被分给马芳和他的父母。马芳不久便改嫁他人,不料刚结婚半个月,马芳的丈夫便在一次车祸中丧生。2008年 11月,刘衫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刘衫出差到外地,受他人怂恿,用公款做起了买卖,不料买卖赔了,公款一文不剩。刘衫无脸回家,又怕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在外待了5年。后来终于思家心切,便回来了。刘衫回家后得知一切,便首先提出要与马芳恢复夫妻关系。马芳不同意与刘衫复婚。刘衫诉至法院,要求与马芳复婚,并返还其原有财产。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刘衫父母认为应先宣告失踪才能宣告死亡是否正确为什么

单项选择题 A3/A4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