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不同的裁决。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B.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据此认定申请人的主张成立,缺席裁决

C.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调解结果制作裁决书

D.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考点] 仲裁裁决 《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这与《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基本一致,故A项正确。对于B项中的情形,《仲裁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可见此时应缺席裁决。缺席裁决与缺席判决相似,被申请人未到庭,并不意味着仲裁庭可以据此认定申请人的主张成立。仲裁庭同样应根据现有证据公正断案,不得偏袒申请人。如果说缺席裁决或缺席判决对缺席方有什么不利的话,那也体现在其失去了当庭质证、辩论的机会,而不是意味着裁判一定对其不利。所以B项错误。《仲裁法》第51条第2款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 C项正确。 《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由上述两条规定可知,D项也正确。

多项选择题

甲某2006年大学毕业到A公司工作,双方于2006年5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甲的工资为每月30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 2500元,合同期限为两年。
2008年甲某被公司选中参加了某特殊职业技能培训,为此公司花费培训费5000元,甲某参加培训的差旅费5000元,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合同,合同约定甲某至少应当为A公司服务五年,如果由于甲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甲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支付A公司违约金10000元。
2009年2月,甲某在周末自驾游活动中发生车祸落下残疾,医疗期满后也无法再从事A公司的工作,此时正值两年劳动合同到期,A公司选择不再与甲某续约,甲某则主张双方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双方发生争议,请结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回答94-97题。

甲国以保护本国环境和维护生命健康(认为含色素过高)为由,决定对境内销售的所有外国生产的易拉罐装饮料征收附加税,事实上甲国境内销售的易拉罐装饮料主要是乙国某跨国公司生产的某一品牌,但甲国对境内销售的国产易拉罐装饮料并不征税。乙国认为其根据 GATT1994所应获得的利益受到损害,而甲国认为其采取的措施符合GATTl994第20条一般例外的规定,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甲、乙两国均为 WTO成员国。双方将争议提交DSB解决,在解决过程中,乙国提出的如下主张中哪项主张是正确的( )

A.甲国的行为违反了WTO国民待遇的原则

B.甲国的措施主要是针对乙国,因而有不合理的歧视

C.甲国不对其国内的同等情况采取同等的措施,构成了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D.甲国的行为违反了WTO最惠国待遇原则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