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二】 背景 某城市围堰堤为1级堤防,在原排涝西侧200m新建一座排涝泵站(包括进水建筑物、泵室、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等),总装机容量1980kW,合同工期为16个月,自2002年11月至2004年2月。该地区主汛期为6、7、8三个月,泵室、穿堤涵洞等主体工程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汛前以泵室、进水建筑物施工为关键工作,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施工相继安排。 事件2:穿堤涵洞的土方开挖及回填工作量不大,施工单位将该土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厂房、管理房的内外装饰(包括玻璃幕墙、贴面)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事件3: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委托检测单位对堤身填筑和混凝土护坡质量进行抽检。 事件4:2003年3月份的施工进度计划中,3月3日穿堤涵洞周边堤防土方回填至设计高程,3月4日~3月14日进行堤外侧现浇混凝土护坡施工。 问题:
事件4中,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简述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不合理。理由:新填土方固结沉降尚未完成,容易引起现浇混凝土护坡开裂。
解析:【解析】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进度安排。施工安排进度不能赶得太紧,新填土方必须固结沉降完成,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进程,因为固结沉降未完成,容易引起现浇混凝土护坡开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