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由单选或多选组成。)

甲公司、乙公司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05年6月1日前交货,乙公司收到货物后2个月内付款。到了6月1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若解除合同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

A.甲公司有证据证明乙公司已经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

B.甲公司把暂时停止履行债务的情况通知乙公司,并要求乙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C.乙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提供相应的担保

D.乙公司在破产整顿期间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考点] 拥有不安抗辩权的先履行义务人中止履行后的解除权 依照如上所引《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拥有不安抗辩权的先履行义务人在中止履行后,对方当事人应当尽力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否则先履行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这种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包括:甲公司必须有证据证明乙公司已经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否则不得中止履行合同;甲公司必须及时把暂时停止履行债务的情况通知乙公司,并要求乙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担保,而乙公司又未能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提供相应的担保,只有满足了这几项条件,甲公司才能解除合同,ABC项正确。乙公司是否处于破产整顿期间都不是甲公司解除合同的必要条件,D项不当选。

判断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