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4年3月1日以12000万元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并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取得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2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甲、乙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14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400万元(假定各月的利润是均衡实现的),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投资后乙公司未发生除净利润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未分配现金股利,投资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又以15000万元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6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取得该部分投资后,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因此将对乙公司的投资转为成本法核算。甲公司在取得投资前与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甲公司未对持有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因此项投资对其2014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1200万元
B.甲公司此项投资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核算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C.甲公司2015年1月1日追加投资后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8200万元
D.甲公司2015年1月1日追加投资后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7000万元
E.甲公司2015年1月1日追加投资后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7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