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超市门口贴的警示具有()。

A.民事效力

B.行政效力

C.合同效力

D.无效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25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由此可知,超市的警示是违法的,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是无效的。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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