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生产企业,2008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和宣传费35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税收罚款不得在税前列支

B.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列支

C.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D.捐赠支出不得在税前列支

答案

参考答案:A, C

解析:税收罚款不得在税前列支。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单项选择题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