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由单选和多选组成。)

韦某等6人与陈某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开办一家电动玩具厂(其中,陈某投资18万元人民币,韦某等6人共投资30万元人民币),在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性质为合伙,字号为金星电动玩具厂,陈某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实际经营两年后,当地群众向县国税局举报。县国税局稽查局依法检查发现,7人开办电动玩具厂既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申报纳税。并且大量使用非法购买的发票。于是,县国税局稽查局决定令其补税并加收滞纳金,并派人扣押了一批电动玩具。后来,县国税局稽查局又依法定程序对其作出罚款的决定。韦某等6人认为补缴税款、接受罚款即可,不同意复议或起诉。但陈某不服,认为主管国税分局未尽有关通知义务,县国税局稽查局补税决定无事实根据,并且认为,稽查局无权罚款。

陈某准备就罚款处罚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知道在法律上应该以谁的名义提起诉讼。如果你是某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你的法律意见是( )。

A.金星电动玩具厂为原告,陈某为法定代表人,韦某等6人为第三人

B.金星电动玩具厂为原告,陈某为诉讼代表人

C.7人为共同原告,陈某为诉讼代表人

D.7人为共同原告,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由法院指定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E.7人为共同原告,由共同推选的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答案

参考答案:B

选择题
问答题 简答题

2005年12月22日,由X公司承建的四川D高速公路D隧道发生瓦斯爆炸,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大量施工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035万元。2005年10月12日,X公司承建的D隧道进行右洞开挖时,施工单位发现K14+790至K14+872段初期支护变形超限,当即停止开挖。从10月17日开始,施工单位按照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会勘纪要对变形地段初期支护进行拆换。12月16日,初期支护钢拱架拆换至距掌子面12m处,随着围岩的剥落,K14+860至K14+865段逐渐形成大空腔,并伴有股状水流出。12月19日下午,初期支护钢拱架拆换至K14+865处,原有初期支护背后围岩左前上方形成一漏斗状空腔,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有关人员再次对现场进行了会勘。12月20日至21日,施工单位按照四方共同研究的处理方案对塌腔内进行了喷射混凝土支护,但塌方没有得到控制,空腔继续扩大,至22日零点班,塌腔已与掌子面连通,形成4-5m高、6-7m宽、约5m长的空腔,空腔内时有掉块现象。2005年12月22日,白班先后有43人进入右洞,其中有9人于14时30分前先后出洞,右洞洞内剩余人员34人。当班,接风筒于10时起停风1小时,11时接好风筒,恢复供风,当时风筒出风口距掌子面约30m,送风距离超过1400m。14时40分,发生瓦斯爆炸,爆炸冲击波将停放在距右洞口外约20m远、重达70T的模板台车冲出40多米,洞口通风机错位,配电柜损坏,大幅宣传牌被掀飞,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

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如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