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工作主要内容确定为:①成立招标工作小组;②发布招标公告;③编制招标文件;④编制标底;⑤发放招标文件;⑥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⑦投标单位资格审查;⑧接收投标文件;⑨开标;⑩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签订承发包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
现有A、B、C、D 4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企业参加该工程投标,与评标指标有关的数据见表1。
表1 与评标指标有关的数据
经招标工作小组确定的评标指标及评分方法如下:
(1)报价以在标底价(3600万元)的±3%以内为有效标。评分方法是:报价以标底价减去其3%为100分,在标底价减去其3%的基础上,每上升1%扣5分。
(2)定额工期为500日。评分方法是:工期提前10%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每拖后5日扣2分。
(3)企业信誉和施工经验均已在资格审查时评定。
企业信誉得分:C单位为100分,A、B、D单位均为95分;
施工经验得分:A、B单位均为100分,C、D单位均为95分。
(4)上述4项评标指标的总权重分别为:投标报价45%,投标工期25%,企业信誉和施工经验均为15%。
[问题]
如果将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参考答案:
题中所列招标顺序不妥。
正确的顺序应当是:
①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②编制招标文件;
③编制标底;
④发布招标公告;
⑤招标单位资格审查;
⑥发放招标文件;
⑦组织观场踏勘和招标答疑;
⑧接收投标文件;
⑨开标;
⑩评标;
确定中标单位;
发出中标通知书;
承发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