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A公司和B公司由于买卖关系,A公司签发一张20万元的:2012年5月1日付款的定期付款的甲银行承兑汇票。3月10日,B公司向甲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5日,B公司在和C公司购销合同中,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3月28日,C公司在和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其背书给D公司,同时C公司没有记载背书时间。5月5日,D公司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
持票人应当在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 )内,将被拒绝事由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
A.3日;3日
B.3日;5日
C.15日;15日
D.7日;1个月